一、负责全国汽车工业统计信息工作以及统计数据信息对外、对内的统一管理。
二、负责汽车工业行业统计方法制度的制订及备案工作。
三、负责在行业内组织实施汽车工业统计方法制度以及对行业统计信息数据的定期收集、整理、审核、加工与分析。
四、负责国内外汽车工业相关数据信息的收集、整理、分析。
五、负责组织编辑年度行业产销、经济效益及汽车商品进出口形势分析及预测。
六、负责定期对外发布汽车统计信息。
七、负责企业驰名商标、综合竞争力、质量等数据材料的核准及证明。
八、负责汽车工业统计报送电子化的开发、建立;组织各类统计应用程序的编写、审定。
九、负责向政府及全行业提供信息服务及有关数据信息的咨询。
十、完成临时交办的各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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