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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政府部门角度对我国微型汽车发展的再思考

    纵观2005年上半年车市,虽然整体成绩不俗,但细分到各厂家则是悲喜不均。据汽车流通协会的统计,上半年全国轿车消费中低价位车型占据了绝大部分市场空间,价格在20万元以下的汽车占销售总量的85%;而价格在20万元以上的轿车,仅占销售总量的15%。其中,以夏利、奥拓、QQ、吉利为代表的微型车市场增长最为迅猛,远超出中、高级车市场的增长率。值得一提的是,今年上半年微型车市场在没有推出较多新品种的情况下,仍然有了突飞猛进的增长,这说明我国汽车消费已经由金字塔尖的人群消费转向金字塔中低端方向发展,消费人群更注重车辆的经济实用性,而非品牌带来的象征意义。从外部环境看,国家不断倡导使用小排量、节能型汽车(温总理在7月份国务院的会议上明确指出发展节能型的小排量汽车的发展),同时油价等其他使用成本的不断提高,在客观上都为微型车、经济型车市场发展提供了机会。因此,在当前我国汽车市场面临增速放缓的时刻,微型汽车的发展将会得到更多的机会。

    一、我国必须大力发展微型汽车的原因分析

    在当前国际原油价格持续高涨、新汽车消费税、燃油税即将实施,在全国建设和谐社会、节约型社会的情况下,大力发展微型汽车在我国具有重要的现实性和紧迫性。

    1、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需要

    当前我国经济突飞猛进,引起了电力、能源、原油、原材料等生产资料供应的紧张,严重影响到国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的发展。面对这种局面,中央提出建立节约型,开展节约增产活动。对于汽车行业来说,由于我国生产力发展水平极不平衡,城市化水平低、农业人口占据绝大多数、能源紧张等因素的影响,决定了我国不能一味追求去发展排气量大、技术含量高的中高级轿车工业。而微型汽车排量小,体积小,制造所需的原材料少,占用的场地道路面积小,使用油耗少,污染也小,对国家、对个人都是有百利而无一害等优点很适合目前建立节约型社会发展的需求。因此,在我国大力发展微型汽车既是解约性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实现全面提升我国汽车竞争力和增强自主品牌的需要。

    2、解决能源和环保双重压力的需要

    我国虽然幅员辽阔,但资源十分有限,特别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石油资源。从1993年起,我国就成为纯石油进口国,2000年全国石油进口量达到7000万T,2004年达1.2亿T,预计2005年我国石油进口量将达到1.3亿T。并且自2004年以来国际原油价格一路攀登,目前已经突破64美元一桶大关,大大增加了我国的能源压力和消费者的消费成本。而目前我国汽车消耗的石油占全部总消耗量的2/3,随着汽车保有量的增加,其消耗的石油所占比例将更大,汽油紧缺的现象将更加严重。与此同时,我国每年因严重的大气污染造成的损失达到1000亿元以上,世界10大污染城市中我国就有7个。根据国家环保中心的预测,2010年空气污染源的64%来自汽车尾气的排放。而微型车具有环保和节能的优点。所以,为了解决能源和环保两大难题,也必须大力发展微型汽车。

    3、增强我国汽车工业全球竞争力的需要

    当前我国汽车工业整体水平落后,与汽车发达国家有巨大的差距,特别在中高档汽车领域更是如此。而只有在微型汽车领域,我国与国外差距不大,并且微型汽车成为我国汽车工业发展速度最快的行业之一,在汽车行业的比重已经增加到30%以上。并且在我国汽车出口方面,国内微型汽车起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占据主导位置,为我国汽车能够走出国门作出了卓越的贡献。总体讲,目前我国微型汽车已经形成产业结构较为合理,生产集中度高(前5家的生产集中度已达96%以上),行业发展较为健康的良好态势和低廉的价格,依靠广阔的市场,将使我国微型汽车在同国际汽车巨头的竞争中占据有利的地位,使其能够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保持不败,并逐步发展壮大。

    4、借鉴发达国家经验的需要

    一国汽车工业发展的经验对别国来说有重要的借鉴意义。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也应借鉴发达国家的经验。日本政府在50年代为了发展本国的汽车工业,先后专门制订了《轻四轮车法》(日本的轻四轮车即微型车,发动机排量在0.66L以下),从税收等方面鼓励发展微型车,促进了日本汽车工业的腾飞。在美国,采用“油老虎税法”处罚大排量汽车,鼓励使用耗能少、排气量小的汽车。这是因为发展微型汽车,不仅可以在国民收入较低的时期促进汽车产业的发展,而是在国民收入提高到一定程度、汽车工业发达的今天,作为节省燃料、节省能源、节省停车场所、使用方便的汽车,微型车的重要性也越来越突出。由于日本政府一贯重视、提倡使用微型汽车,日本的微型汽车市场所以能够形成今天这样的规模。所以,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中也应借鉴日本经验,鼓励使用节能和低污染汽车产品,尽快出台《小排量汽车法》,并在车辆购置附加税,税费、停车费、过路过桥费及领取牌照等方面给予优惠,依法保护微型汽车的发展。

    二、当前许多地方政府行为严重阻碍微型汽车发展

    1、各地越来越严格的“限微”政策措施的影响

    近几年来,国内微型汽车行业遇到了二十年发展历程中最严峻的外部市场环境。首先,环保和安全政策法规更加苛刻。国家经贸委颁布了41号文件《关于微型车执行新标准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化油器微型汽车2003年5月31日后停止生产,12月31日后停止销售;凡未通过正面碰撞试验的平头微型客货车,2004年起停止生产和销售;国家规定汽车排放2004年前后应达到相当于欧Ⅱ排放法规控制水平的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到2007年7月1日力争达到相当于欧Ⅲ排放法规控制水平,北京则规定2005年7月1日实施欧Ⅲ排放控制。其次,全国60多个城市相继实行了对小排量车的限行规定,而且限行之风大有愈演愈烈之势,甚至“封杀”,完全禁止销售,对小排量微型汽车的歧视和禁行有增无减。这些不利的市场环境,使微型汽车的发展受到重大的挫折。

    2、国家的有关政策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落实

    多年来国家有关部门,三令五申不得限制小排量经济型轿车。1994年国务院公布的第一部汽车产业政策,就明确提出“国家鼓励使用节能和低污染汽车产品”。针对一些地方对小排量车的限制,1996年8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了国家计委《关于取消地方限制经济型轿车使用意见》。2002年7月,《汽车工业“十五”规划》提出把油耗低于4升的经济型轿车确定为轿车发展重点。2004年上半年,国家发改委等9部委联合开展汽车市场专项整治,重点之一就是不得按照发动机排量实行限购限行。去年6月1日国家发改委颁布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再次提出要引导购买和使用低能耗、低污染、小排量、新能源、新动力的汽车。10月,国家质检总局和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联合发布《乘用车燃料消耗量限值》;11月发改委又发布《节能中长期专项规划》,都提出要发展油耗少、排量小的微型车。从这些法规看,国家是支持微型汽车和经济型汽车的发展的。但是各地地方政府在执行这些政策时,往往根据地方利益,采取各种手段限制或变相限制小排量车的发展,国家的政策不能得到有效的执行。

    三、从政府部门角度对我国微型汽车发展的再思考

    1、从国家战略高度尽快制定中国的《微型汽车法》

    我国应借鉴日本发展微型车(轻四轮车)的经验,尽快制定我国的《微型汽车法》。一方面通过法律确立对购买和使用微型汽车在减税、减费等政策上的支持,以保证鼓励购买和使用微型汽车政策的权威性和连续性,另一方面将发展微型汽车上升为国家意志,通过国家立法的形式确保微型汽车快速健康发展。只有制定了与国际接轨的、完善的法规制度,才能促进中央和地方的政策相统一,区域、部门间政策和标准相统一,消除对微型车多层管理、多头管理的弊端,杜绝对微型车生产、使用的区域歧视政策,鼓励生产和使用微型车产品,提高我国微型车行业的国际竞争力。

    2、政府应该以身作则支持微型汽车的发展

    政府要打破配备公车按照严格的级别限制,级别越高,配备的车排量越大的限制,而是打破官本位思想,带头采购和使用微型汽车,让微型汽车进入政府用车的行列。这样不仅对全社会使用微型汽车起着良好的带头作用,而且也有利于当前国家号召建立节约型社会的需要。因此,政府部门采购、使用微型汽车具有重要的示范和鼓励作用。

    3、消除歧视政策,建立统一的全国市场

    国家应制定有关政策,坚决打击取消各地在汽车使用上对微车的不公平待遇,清除各地对微车限制排量、限制行驶路线、限制行驶时间、地方性保护等歧视政策,建设全国统一、规范、开放、竞争的微车市场,使微型车受到平等的“国民待遇”,提供平等的市场准入机会。

    4、采取有力的政策和措施促进微型汽车发展

    为了加速微型汽车的发展,国家应对非营业私人购买的微型汽车的车船使用税、保险(第三者责任险)、过路费、过桥费、停车费进行优惠,鼓励使用微型汽车。同时,为了更好的参与国际竞争, 国家应鼓励微型汽车实施“走出去”战略。在出口退税、信贷担保方面给予优惠政策,提高微型汽车的竞争能力和出口创汇能力,为我国汽车工业的发展作出贡献。

    5、严格落实和实施国家有关微型汽车发展的政策和法规

    当前,我国微型汽车的发展问题已经引起国家有关单位和部门的关注和重视。同时,国家也出台了一些促进微型汽车发展的政策和法规,为我国微型汽车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市场环境和社会氛围。但是,由于各种原因各地在贯彻、执行中出现了许多问题,造成有令不行的问题,导致微型汽车不能得到有效的发展。因此,国家应当加大政策和法规执行、落实的检查力度,同时还应该出台与政策、法规相配套的一些优惠措施,确保各项政策、法规的贯彻和执行,为微型汽车的发展提供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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