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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在今年的全国“两会”上,“十一五”规划和科学发展观是关注的焦点。根据国家“十一五”规划的要求,一些行业的发展规划也将陆续公布。记者近日获悉,《中国汽车产业“十一五”发展规划纲要》(以下简称《纲要》)将于3月中下旬对外公布。2月底,国家发改委把相关部委和企业的有关负责人组织到一起,再一次征求了大家的意见。

  与以往不同,“十一五”规划按《纲要》的形式进行制定。它充分考虑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成熟程度和汽车产业发展水平,主要体现的是国家引导产业发展的方向,产能、项目、产品、投资等方面,需要由企业和市场决定的内容,不在《纲要》中体现。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推进产业结构调整是未来五年产业发展主要任务

  据相关人士介绍,“十一五”是我国汽车产业发展战略调整的重要时期,“提高企业自主研发和技术创新能力,大力发展自主品牌;促进汽车产业技术进步,积极发展节能和新能源汽车产品;加快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是“十一五”期间行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十五”前四年产业平均增长速度为25%,本着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和根据对国内汽车市场需求的预测,“十一五”期间产业增长目标是年均增长率在10%左右,2010年国内汽车保有量达到5500万辆左右,汽车化水平达到40辆/千人,汽车工业增加值达到4500亿元左右。有关专家表示,这是首次在产业发展目标中提出“汽车化水平(即每千人汽车拥有量)”的概念,堪称一个可喜的进步,表明我们已经改变了过去政府通过规划产能、产量决定产业发展规模的管理方式,体现了市场经济体制下政府通过引导消费从而引导产业发展的思路。

  为了完成自主开发和结构调整的任务,《纲要》为其分别制定了预期目标。要求大型汽车集团应该具备自主产品的平台开发能力,骨干汽车企业应具备主导产品车身开发及底盘匹配能力;主要总成与关键零部件企业要拥有核心技术,能与整车进行同步开发。在产业结构调整方面延续了《汽车产业发展政策》的思路,鼓励兼并重组,形成若干家具有市场竞争力的汽车集团。这一方针表明,“新建”已经不是今后国家引导产业发展的主要方式,而是提倡充分利用已有资源。存在已久的“零企业”现象也将消失,国家将建立生产企业退出机制,对近3年产销数字为零的企业取消产品公告。还有一点要特别指出的是,《纲要》提出形成国有、民营及国外资本协调发展的产业格局,表明了国家对各种资本在国内汽车产业发展上一视同仁的原则。在产品结构方面,要增加节能与新能源产品的比重,推广新材料和轻量化技术应用。争取自主品牌乘用车国内市场占有率提高到60%以上。

  相关人士告诉记者,《纲要》要求汽车企业建立产品研究开发机构,合资企业也不例外。国家也将通过建立新技术评价体系和加强共用技术研究平台建设等措施支持企业提高自主创新能力。全面提升零部件产业竞争力是提升行业整体竞争力的关键

  一直以来,都有业内人士为零部件行业的外部发展环境抱不平:认为国家的支持和优惠政策大多给了整车企业,很少落到零部件企业头上。这一次,《纲要》明确提出要利用各类零部件的现有基础,发挥比较优势,全面提升零部件产业竞争力。

  零部件是汽车产业发展的基础,没有强大的、自主发展的零部件工业为支撑,汽车产业的自主发展将变成纸上谈兵、空中楼阁。相关人士高兴地说:“如果从现在开始,国家大力重视零部件企业的发展,在3~5年内形成一批有竞争力的关键零部件企业,我们的汽车行业自主发展还是非常有希望的。”但应该如何促进零部件企业提高竞争力?《纲要》提出要让整车企业与零部件企业建立长期、共赢的合作关系,进行联合开发,整车企业有义务给零部件企业提供产品开发的机会。零部件企业,都要紧紧抓住“十一五”这个发展的关键期,以自主品牌商用车和经济型乘用车配套为突破口,扩大国内外配套份额,进一步做大做强。加强标准法规体系建设是规范市场行为的重要手段

  “十一五”期间,相关部门对行业的管理将越来越与国际接轨,越来越法制化,而实现这一管理形式的最有效手段就是完善行业标准法规体系。

  国家有关部门将密切跟踪先进国家标准法规的发展动态,借鉴国际标准及技术法规的长处,在已有法律、法规的基础上,进一步细化和充实有关法规,建立全面、系统、相互协调的标准法规体系,重点包括建立车辆回收利用法规体系,建立、健全车辆准入管理制度和生产一致性保证管理办法等。

  据悉,“十一五”期间相关部门将会制定和颁布近50余项标准和法规,生产企业要提前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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