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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年汽车回收利用率将达85%

    日前,发改委联合科技部、国家环保总局共同发布了《汽车产品回收利用技术政策》。据悉,中国将会分三个阶段来实施这项政策。至2010年,部分汽车类产品回收率要达到85%,而且除含铅合金、蓄电池、镀铅、镀铬、添加剂(稳定剂)、灯用水银外,限制使用铅、汞、镉及六价铬。从2012年起,所有国产及进口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要达到90%左右,其中材料的再利用率不低于80%.按照此政策,自2008年开始,我国汽车生产企业或销售企业就要开始进行汽车的可回收利用率的登记备案工作,为实施阶段性目标做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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