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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建议汽车政策制定要具有前瞻性

    专家和业内人士近日建议,为扭转汽车消费和生产误区,消除政策障碍,建设节约型社会,我国应首先尽快出台刚性、明确性的政策,督促各地政府取消对低排量汽车的各种限行政策,清理和取消各地在汽车使用上对小排量车的不公平待遇,给小排量车一个宽松、公平、健康的竞争环境。

    同时,在车辆购置和使用环节中实行差别税费,对于已达到国家排放标准、满足安全碰撞要求,重量轻、污染少、油耗低和排放性能好的小排量汽车,应大力鼓励购买和使用。可借鉴日本对小排量车在购买时的税收、保险、购买手续等税费以及使用中的停车费、过路过桥费等方面给予优惠。

    中国汽车技术研究中心副总工程师张正智说,应尽快出台燃油税,推动节约性社会的建设,对大排量、高油耗汽车施以重税,鼓励生产商、消费者都支持使用小排量汽车。

    其次,专家们同时也提醒,政策制定不能刺激反应式的,要具有前瞻性。

    目前国家有关部门正在制定汽车发展“十一五”规划和鼓励使用经济型轿车的政策。南开大学交通经济研究所陈华博士认为,政策制定不能刺激反应式的,要具有前瞻性,不能因鼓励购买使用小排量汽车从而走入小排量汽车能解决所有能源问题的误区。

    他说,不可否认一些地区的限小政策在一定程度减少了汽车的保有量,如果从单纯政策上鼓励小排量汽车的购买和使用,汽车的保有量会大幅度上升,对于中国长远发展也是不利的。

    第三是在目前条件下,大中城市应以发展公共交通作为骨干运输体系,城市内的出行倡导“鼓励拥有,限制使用”的汽车消费理念。

    张正智说,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对汽车的拥有成为一种必然,为解决交通拥堵问题,对汽车使用采取一些限制措施也是必要之举,但不能简单地根据排量来限制。

    专家们认为,每个城市对交通发展必须有清晰的判断,因地制宜根据地理环境、生产力布局等做出有科学的动态的规划。如在城市内部出行引导消费者合理使用汽车,城际间使用则不做太多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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