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慎言发展汽车产业集群
陈新孙

    近来,我国汽车工业较发达的北京、上海、广东等地纷纷提出按“产业集群模式”发展汽车工业的设想。不可否认,经过100年来的发展,全球已形成了底特律、丰田城等几大汽车产业集群,它们对提升汽车产业竞争优势起到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但笔者担心,中国汽车工业在现阶段过于强调这种带有明显地域性的发展思路,可能不利于产业的长远发展。

  “产业集群发展模式”的主要缺点在于:易形成地区视角,注重地区采购、地区供应、地区整合资源;难以适应全球竞争态势,难在全球市场上做大做强;易出现各地重复引进、重复建设的现象,造成许多资源(包括希缺土地资源)的浪费;不利于对我国现有汽车工业资源进行优化重组、优胜劣汰和优势互补,各区域市场易形成各自为战的局面;易加强地区保护壁垒,更难构建公平竞争的全国汽车大市场,更难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近来各地都想把汽车工业发展成为当地的支柱产业,都在按产业集群模式发展,但它很难解决重复建设、劣难淘汰、优难做大、企业众多、竞争无序、地区保护等顽症。

  那么,到底是哪一种模式更适合中国汽车工业的现状呢?笔者认为,是“大集团模式”。

  世界汽车工业的发展,都是采用以大集团为主导的“大集团模式”,我国以前的汽车工业规划采取的也是这种思路。“大集团发展模式”的主要优点是:易形成全球视角,注重全球采购、全球供应、全球整合资源;易适应全球竞争态势,注重在全球市场上做大做强;易节约我国稀缺的土地资源(减少各地重复建设);易优化重组我国现有汽车工业资源,加快我国汽车企业优胜劣汰、优势互补的步伐;易形成公平竞争的全国汽车大市场,打破我国汽车市场存在的地区保护壁垒,尽快适应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趋势。

  汽车产业是一个竞争性很强的产业,其全球竞争态势早已凸现。如果中国各地都采取“产业集群模式”来发展区域汽车工业,这就不能不让人担心,由此可能造成许多重复引进、重复建设现象。这样的话,在日益惨烈的全球市场竞争中,就必然会有很多区域汽车产业集群不具有全球竞争优势,从而易造成许多资源的巨大浪费,会给当地经济的持续发展造成重大影响,显然也不利于中国汽车工业的持续健康发展。

  笔者认为,中国汽车工业应继续坚持走“大集团发展模式”,且应在汽车产业“十一五”规划中予以明确,并应制定相应的政策法规来予以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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