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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今起实施 |
海关总署、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商务部日前联合发布了《构成整车特征的汽车零部件进口管理办法》,该办法将于4月1日正式实施。这也将是去年6月1日颁布实施新的《汽车产业发展政策》后,第一个出台的与之相配套的实施细则。 |
2005/4/1 10:51:35 新浪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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