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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大“瓶颈”制约 汽车金融难放开手脚

    根据新《汽车贷款管理办法》,10月1日开始,汽车金融公司拥有了从事汽车金融业务的权利。这固然打破了银行在车贷上的垄断地位,但由于银监会对车贷条款的种种限制,汽车金融业务依然难放手脚。

  新办法颁布之后,从事汽车信贷业务的贷款主体扩展到城乡信用社及获准经营汽车贷款业务的非银行金融机构,特别是像汽车金融公司的进入将大大扩大汽车信贷的贷款主体队伍,增加汽车金融服务的资金来源,促进汽车消费信贷增长。另一方面,也会加快中国汽车信贷市场的市场竞争。根据新《办法》的规定,目前汽车金融公司在华开展业务还要受到诸多限制:资金来源受到限制导致运营成本增加;不能异地开展业务,很多赢利性较大的租赁等中间业务不能开展……这些都对汽车金融公司的盈利能力提出很高的要求。

  一是汽车金融公司的业务范围将受到限制。《汽车金融公司管理办法》中明文规定了一条,汽车金融公司不得开设分支机构。这一点也就决定了汽车金融公司不可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一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业务。

  二是汽车贷款利率受限制。汽车贷款利率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规定执行,不能像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自主决定放贷利率,并且通常执行的是零利率。利率浮动本来是汽车金融公司最大的市场竞争优势,但这一规定使得汽车金融公司竞争优势大减。

  三是汽车金融公司的资金来源受到制约。国外的汽车金融公司可以通过发行债券的方式来满足资金的需求。但国内的汽车金融公司只有两个方法来融资:其一是接受境内股东单位3个月以上期限的存款;其二是向金融机构借款。接受股东存款没法从根本上解决资金问题,而向金融机构借款难度更大,因为银行本身也在开展汽车信贷业务,是汽车金融公司在车贷市场上的竞争对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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