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印

中国摩托车制造业需要宽松的环境

    "摩托车工业是我国改革开放以后,已发展成为拥有相对独立自主知识产权的一个产业,是我国一个难得的具有国际竞争力行业。现在到了发展的十字路口,如果不能实现可持续发展,其他国家可能赶上来把我们挤掉。如果上去,我们就能继续保持领先,如果垮掉了,太可惜。影响我国摩托车工业发展的两个做法(指禁牌、消费税)确实是不对的,但由于我们国家体制问题,一下子很难解决。"这是在2004年9月29日召开的我国摩托车工业发展情况以及当前在发展中所遇到的难点、热点问题汇报会上,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副主任陈清泰在听取了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名誉理事长王立三等人的汇报后,提出的重要观点。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摩托车分会副秘书长李明惠、张大虎以及汽车工程学会摩托车分会常务副理事长奚学晋等都参加了汇报,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政策研究部部长冯飞博士、研究员钱平凡博士陪同陈清泰副主任听取了汇报。
  汇报会上,摩托车分会名誉理事长王立三首先发言。他说:"今年摩托车预计产量可以突破1700万辆,将占世界总产量的1/2;出口将达400多万辆,创汇预计超过14亿美元。现在摩托车行业已拥有2000多万辆的生产能力。不包括维修人员,全行业从业人员达300多万名,已成为世界摩托车生产大国。摩托车工业目前也形成了重庆、江浙、广东、鲁豫四大板块。其中重庆板块产量占30%,有500多万辆,主要有嘉陵、建设、力帆、隆鑫、宗申、银钢企业;江浙板块占27%,主要有钱江、金城、新大洲本田、林海、众星、金轮企业;广东板块产量占19%,主要有大长江、广摩、精通天马企业;鲁豫板块占10%,主要有济南轻骑、洛阳北方等企业。我国摩托车零部件工业实力相当雄厚,行业已涌现出了一批能制造高质量零部件的小型巨人企业,如浙江万丰奥特的中宝铝轮有限公司、安庆帝伯格茨活塞环厂、湛江德利化油器厂、玉环凯凌制动器厂、长春兰天密封件厂等。当前日本大量在我国采购摩托车零部件,用来组装自己的品牌产品,销往世界各地。中国摩托车工业已经拥有自己的专有技术。"
  王立三介绍说,据上半年数据显示,中国的摩托车已出口到世界157个国家和地区,出口数量达160万辆以上,创汇6.5亿多美元,发展势头很好。但是影响我国摩托车工业健康发展的突出问题也很严重。比如现在全国各大中城市像"瘟疫"一样蔓延的禁限牌问题,目前已有170个城市"禁摩"。还有一些城市即将加入"禁摩"的行列,比如广东计划到2007年一律不准摩托车上牌,张家界的一个县级市也想禁止摩托车上牌。这些地方"禁摩"措施每年影响400万辆摩托车的销售,摩托车企业为此损失200亿元。现在很多国家都不限制摩托车,日本的高速公路还划出一条一米线专供摩托车行驶。国家道路安全法没有一条规定不准摩托车在城市行驶,地方政府取消公民的出行权和道路的使用权显然是不对的。其实据有关部门的统计,2003年全国摩托车保有量是8000万辆,摩托车事故是汽车事故的1/4,其中城市轻便摩托车有1600万辆,事故是汽车的1%。
  接着,王立三理事长又谈了摩托车消费税的问题。他认为征收摩托车消费税很不合理。摩托车不是消费品,而是机动、灵活的交通工具,这才是科学的定义,因此它不需要也不应该缴纳特别消费税。但是现在国家每年征收10%消费税。仅此一项,全行业每年上缴50亿元,而且这个消费税不是在消费环节收。相反像彩电、冰箱、音响等家用电器却不收1分钱消费税,这是一种粗放的税收理念。在日本,凡是征收消费税的产品,都放在消费者购买环节征收,叫"税拔",个别已经征收的叫"税入",但我国摩托车企业害怕税务部门,只得代交消费税,不敢得罪。
  听完汇报,陈清泰副主任说:"由自行车发展到汽车,应该尊重客观规律,而不应该人为去规定城市应该使用哪种国家已认可的交通工具。如果对一种符合国际标准的交通工具在我国部分城市大面积实行禁限,从法理上、从经济规律发展上都说不过去。"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产业政策研究部研究员钱平凡也认为:"摩托车行业应该抓住机遇做大做强。不能因为禁牌和消费税而毁掉这样一个欣欣向荣的行业,那样实在可惜。像江门大长江集团那样的企业,对中国摩托车零部件(还包括汽车零部件)质量性能提升起了很大作用,摩托车行业应该实现产业升级。"
  陈清泰副主任在听取各方的意见后总结说:"我国具有自主品牌出口的产品,像摩托车这样真的不很多,摩托车工业是我国靠自己努力发展起来的产业,我们不应该放弃。但我国一些还不成熟的产业,人们却去关注它。为什么我们把已经拥有国际竞争力品牌产业比如摩托车制造业,不研究让它很好地发展呢?摩托车产业发展,它可以带动除草机、小型柴油机、小型艇外机等各种具有附加值的相关制造业。现在是消除这些障碍的时候了。从国家产业结构升级来说,应该考虑如何给中国摩托车制造业创造一个宽松的环境,并向这一方面去努力。"
  摩托车消费税名不副实
  王立三
  摩托车在中国是一个新兴产业,是在改革开放以后,才异军突起、迅猛发展起来的。经过十多年的艰苦奋斗,摩托车年产量已由5.5万辆发展到现在的1500万辆、出口350万辆、创汇10亿多美元,成为世界摩托车生产大国。
  中国摩托车发展最好时期利税率为15%,以后逐渐下降到10%。摩托车消费税近几年基本和摩托车的利润相抵消。因为缺少资金,摩托车企业就不能开发新产品,不能加大科技投入,不能扩大自主知识产权,不能进一步扩大再生产覆盖"两个市场",不能在确保质量的基础上搞名牌产品。
  我们要给摩托车下一个准确的定义,它不是消费品而是机动、灵活的交通工具,这才是科学的定义,因此它不需要也不应该缴纳特别消费税。作为消费品的彩电、冰箱、音响设备等家用电器都不缴纳特别消费税,却让摩托车这一交通工具交纳特别消费税,这岂不是咄咄怪事?请问这难道是公平公正的吗?国家有关部门在确定这一税种时,不调查研究,不从实际出发,难道是慎重的吗?它是一种"粗放的税收理念"。
  在每年的人代会和政协会议上,都有摩托车界的两会代表、委员专门写提案,但大都石沉大海,即使有回音也是官样文章:"收到代表提案,拟与有关单位研究讨论后再告……"十年来要求取消和减少特别消费税的呼声此起彼伏,但却收效甚微!
  既然摩托车消费税名不副实,既然它对摩托车行业的投入产出已形成掣肘,既然它不符合发展民族工业的利益,那么有关政府部门是否应该听取民意,尽快取消摩托车消费税呢?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 版权所有; 备案号:京ICP备05046961
Email:hyxxb@caam.org.cn chenshihua@caam.org.cn
电话:010-68594196,68595379,68595015,685952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