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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Ⅱ达标延期执行 商用车企业面临两难境地

    让广大商用车企业头疼的欧Ⅰ车排放问题在原定的期限之后,国家环保总局终于给出了一个含有妥协意味的答案。根据环保总局今年9月发布的最新《关于实施重型车国家第二阶段排放标准的公告》,在今年9月1日前,已制造的经环保总局车型核准达到GB 17691第一阶段排放生产一致性限值的车辆,其销售和注册登记可延长至2004年12月31日。而根据去年8月国家环保总局发布的《关于实施国家第二阶段机动车排放标准的公告》,只达到欧Ⅰ排放标准的车在今年9月1日之后不能销售。

  新公告把欧I车的生命延长了4个月,也让大部分商用车企业一直焦急的心有所舒缓,但并不意味着商用车企业在这4个月就一定能顺利地将所有的产品过渡到欧Ⅱ,也不能保证在9月1日之后,企业就不再继续生产只达到欧Ⅰ标准的车。有评论说,新公告只是给企业和政府目前的处境找了一个暂时的台阶,是否能严格执行标准,仍然难以预料。

  企业面临两难境地

  还造不造欧Ⅰ车

  在9月1日之前,企业对欧Ⅰ车市场抱有矛盾的心态。由于欧Ⅱ产品在不同程度上要比欧Ⅰ产品贵上3000至1万元,因此,尽管当时面临着可能无法上牌的危险,但是由于对标准执行存在怀疑,而市场的需求仍然以欧Ⅰ车为主,所以出现了一方面企业在竭尽全力消化库存的欧Ⅰ车,另一方面,企业又在不断地生产新的欧Ⅰ车。

  现在新公告明确了欧Ⅰ车能够继续销售到12月31日,业内人士普遍预测,由于用户依然会选择价格更低廉的产品,所以下半年欧Ⅰ车仍将会是市场的主流。

  已经有企业表示,不到最后时刻,不会放弃欧Ⅰ车这块市场。也有媒体报道说,一汽已经表示,9月份以后,会根据客户要求,适当地生产一部分欧Ⅰ产品。

  除了市场对欧Ⅰ车确实有需求之外,企业自身欧Ⅱ产品型谱较少也是导致企业仍然需要继续生产欧Ⅰ车的一个原因。有企业抱怨称,现在企业要上一个新车型,除了在企业内部要进行开发研制以及大量的实验外,从上报给发改委,再报给环保部门,然后到接受3C认证,这个周期至少要3个月的时间。

  尽管在环保总局的公告中,明确了9月1日之后,只能销售而不能生产欧Ⅰ产品,但对企业而言,要把9月1日之后生产的变成9月1日之前生产的只是一个改动铭牌的问题,因此,有业内人士表示,新公告有很大程度的空隙可钻,也给明年1月1日彻底禁销欧Ⅰ产品埋下了隐患。

  政府扮演尴尬角色

  企业声音要不要听

  在从8月到9月这个过程中,企业在焦虑中等待,环保总局也处在关注的中心。在等待环保总局作出决定之前,一种典型的声音是,老实的企业宁愿牺牲掉市场也不再接欧Ⅰ订单了,滑头的企业则是不到最后一刻决不罢休。

  因此,当企业把目光聚集在环保总局的时候,政府究竟是应该顾及谁的利益也成了考验政府的一个难题。由于实际上采取“不到最后一刻决不罢休”策略的企业数量不在少数,因此这样一种论调开始逐渐占据了上风:即使按照原来的标准执行,也未必能得到贯彻,与其造成令行不通不如给企业和政府都设立一个台阶。

  随后环保总局发布新公告改变了原来的执行日期,同时表示,延期执行是因为顾及到各企业反映强烈,国家宏观调控给企业销售带来的影响等因素。结果这种做法让那些违规企业暗自庆幸,让那些宁愿牺牲订单的企业懊悔不已。

  标准延期执行的反思

  重型车延期执行欧Ⅱ标准,一种说法是环保总局理解民意,听取企业的声音,另一种说法是环保总局在违规企业面前妥协,结果让那些严格执行政令和公告的企业寒心。

  如果知道某一项标准无法按期执行时,政府究竟该采取什么态度,是提前通告企业,解除企业担忧还是事后再为自己找台阶下。在这次事件中,我们看到的是政府似乎也在采取观望的态度,在期限过后,发现木已成舟时,才决定推迟标准的执行。

  国家和政府颁布的各种政策、法规、公告,都旨在建立一种健康、有序的市场秩序,让企业能够公平竞争,所以,当一条法规或公告颁布时,无疑都是给企业的市场行为设立准绳,让企业有规可循。但是,当部分企业撞击准绳,而政府却采取让步时,我们的法规、政策、公告的公信力该如何保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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