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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财务指标解释

    1、主营业务收入:一般指占企业收入的比重较大,对企业的经济效益产生较大的影响的收入。工业企业的主营业务收入主要包括销售商品、自制半成品、代制品、代修品、提供工业性劳务等取得的收入。
  2、主营业务成本: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发生的实际成本。
  3、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反映企业经营主要业务应负担的营业税、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资源税、土地增殖税和教育附加等。
  4、主营业务利润:指主营业务收入扣除主营业务、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后的余额。
  5、其他业务利润:一般指占企业收入的比重较小的收入产生的利润。
    6、管理费用:
    是指企业行政管理部门为组织和管理生产经营活动所发生的各项费用。包括公司(工厂总部)经费、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待业保险费、劳动保险费、董事会费、咨询费、诉讼费、审计费、排污费、绿化费、业务招待费、税金、土地使用费(海域使用费)、土地损失补偿费、技术转让费、技术开发费、无形资产摊销、开办费摊销、坏帐损失、存货盘亏、毁损和报废(减盘盈)财产保险费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7、财务费用:
    指企业筹集生产经营过程中所需资金而发生的费用。包括利息支出(减去利息收入后的支出)、汇兑损失(减去汇兑收益后的损失)、金融机构手续费以及筹集生产经营资金发生的其他费用等 。企业发生的短期借款的加息,也应计入财务费用。
    8、资产:
    是指企业拥有或控制的能以货币计量的经济资源,包括各种财产、债额权和其他权利。资产按其流动性(即资产的变现能力和支付能力)划分为:流动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递延资产和其它资产。
    9、流动资产平均余额: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内全部流动资产的平均余额。其计算公式为:
    流动资产月平均余额=(月初流动资产余额+月末流动资产余额)/2

    流动资产季平均余额=报告季内各月平均流动资产余额之和/3
    流动资产年平均余额=1至12月各月月初、月末流动资产余额之和÷24
    10、应收帐款净额:
    是指工业企业因销售产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个人收取的款项减去坏帐损失准备金后的余额。
    11、存货:
    是指企业在生产经营过程中为销售或者耗用而储备的各种资产。不同的行业,不同的企业,存货内容有所不同,例如工业企业的存货包括原材料、包装物、低值易耗品、委托加工材料、在途材料、在产品、半成品、产成品等。确认是否本企业存货按所有权的基本原则进行统计,即凡是在盘存日期,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一切为销售或耗用而储备的物资,不管其存放地点如何,都是本企业的存货。
    12、产成品:
    指工业企业在报告期末完成的全部生产过程、已验收入库或可作为商品对外销售的各种产品价值。
    13、负债总计:
    指企业本年末负债合计法。填报这项指标时有两点需要注意:①调整后的会计资产负债表在负债合计中增设了“递延税款贷款”(外商投资企业列在“其他负债”类项目下,应包括在负债合计中)。②企业会计资产负债表中的应负工资 、应负福利费、未交税金、未负利润项有可能为负数,当负数过大时,企业的流动负债也可能是负数。
    14、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
    是报告期内固定资产净值余额的平均数。计算公式为:
    月平均余额 =(月初固定资产净值+月末固定资产净值)÷2
    季平均余额 =季内各月固定资产净值平均余额之和÷3
    年平均余额 =1至12月各月月初、月末固定资产净值之和÷24
    15、短期借款:
    是指企业借入的还款期限在一年以下的各种借款。短期借款其主要目的是用于补充企业生产经营所需的各项资金。短期借款的债权人一般为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等。
    16、应付帐款:
    是指企业购买商品、材料、物资和接受劳务供应等业务而应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
    17、应交增值税:
    指工业企业按税法规定,从事工业产品销售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增加产品及货物价值的活动所应交纳的增值税额。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出口退税+进项税额转出数-进项税额-减免税额-出口抵减内销产品应纳税额+年初未抵扣数-年末未抵扣数。
    小规模纳税企业计算公式为:
本年应交增值税=全年计税销售额×征收率(6%)
    18、销项税 :
    是企业在报告期内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应收取的增值税合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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